肝癌患者代购救命药被刑拘现实版我不是药
2022-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湖北白癜风QQ交流群 http://liangssw.com/bozhu/12953.html
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播
改编自真实的白血病人陆勇的故事
年沅江市检察院
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
之后千余名白血病病友签名为陆勇求情
最终法院对这起案件“撤回起诉”
陆勇免去了一场牢狱之灾
近日又爆出另一起
我不是药神的现实版
据报道,翟一平年罹患肝癌
从年开始帮QQ群里的病友从德国代购抗肝癌药
两年下来他成为病友群里的顶梁柱
一年前他干脆辞去了项目经理的工作
从代购药物中获得5%左右的报酬
年7月底
他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
现羁押于上海市看守所
截至8月9日
来自广东、福建、海南、江西等地的病友
自发写了封求情信
希望翟一平能早日出来
翟一平案同陆勇案有诸多相似之处
两位当事人都身患癌症
都苦心钻研成了抗癌药物通
都为众多病友代购了国外抗癌物
都有病友联名或分别向司法机关写信求情
陆勇案最终以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处理
根本原因还是陆勇的代购行为未收任何代购费
这使得他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销售”
而只是单纯代为“购买”
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假药罪”自然不能成立
翟一平代购的药物PD-1利尤单抗注射液
是新一类抗癌免疫疗法
旨在充分利用人体自身的免疫系统
通过阻断PD-1信号通路使癌细胞死亡
在临床上显示出对肝癌具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PD-1需要全程冷链配送
患者自行购买无法保证温度
但翟一平销售的抗癌药
有冷链配送、有专门的德国渠道
价格只在德国原售价基础上加5%。
但就是这5%的利润
成了翟一平案致命之处
使得他的行为认定为“销售”
而依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
未经批准进口药物,即可视为假药
因此,上海警方以涉嫌销售假药罪立案追究翟一平
在法律层面上并无问题
对于翟一平案件
网友们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不少网友与12日爆出的
医院涉嫌使用假药仅罚款元
进行了对比
法律对于假药和销售假药的界定到底是怎样的呢?《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
翟一平的代理律师斯伟江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认为,这样判不合理。“因为它本来是当做你是卖假药的,卖假药损害人家(利益),可能是要重一点。但是问题是他不仅没有危害社会,可能对社会还是有益的。现在像这种药其实来源是可以查得清楚的。第二个,这个药你可以找这些患者或者病友,试了他有没有吃出病来的,或者没治好延误了,这些情况他都没有。”斯伟江说。
斯伟江介绍,目前案件仍在侦查阶段,翟一平虽然身患癌症,但仍无法取保候审,现在的翟一平情绪很低落,“我主要目的是救人,然后顺便自己赚点小钱,这是他原话。”
翟一平案件到底会不会有转机呢?
中国的《药品管理法》真的需要修正吗?
正版抗癌药吃不起进口药定为假药真的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了吗?
点击图片查看对应往期精彩:
?End?
编辑排版
筝小一
责任编辑
筝小一蜂鸟
素材来源
新京报、吴向东——律师
中国之声、央广网、网络等
图源
新京报、网络等
该文谨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媒体立场
若本条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后台联系我们删除
“假药”的处理合理吗?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