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的小三,她们都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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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名字在这几天被刷屏——林有有。大量的网文公号都在写她,实在看了太多标题,好奇心驱使,点开看了几篇。原来是最近的热播剧《三十而已》中的一个角色,确切地说,一个小三。
小三的故事本身没什么特别的,无非就是年轻漂亮女孩傍上创业公司的老板,小三界的常见CP,只是男主还年轻,还不油腻。
与这个小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原配,叫顾佳。看这名字起的就知道,这是一个超级贤妻良母,不仅是理家带孩子能手、还是老公生意上的神助攻,曾在该剧开播头几集时出现想买一只价值几十万爱马仕限量版的皮包,想以此混进上流社会的贵妇圈,好替老公撬动上亿的生意,救老公的生意于水火,最后好像还成功了。
只是这么个十全十美无懈可击的妻子,仍然无法阻止老公的出轨,对象就是这个刷屏小三林有有(话说她的话题为什么能刷屏,到现在没弄明白)。大结局之前,就有不断的网文冒出来,说如果原配顾佳不离婚,就要给编剧寄刀片。
结果,大结局一出,仍然虐了很多人,本来原配顾佳马上要和老公签离婚协议却遇上男主的烟花工厂发生爆炸事故还死了人,这下赔钱吧,存款、房子,全赔上不说,男主还进去了(生产、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
完美人妻的人设再次发生作用,在去监狱接见时居然还对渣老公说自己的不是(老婆太好必然也给老公压力哈,多好的出轨理由),高光点也就是给了小三绵绵软软的一巴掌,然后甩掉老公,类似废掉成长不行的游戏账号,让人生新开个小号从头开始练级。必然的,放弃很多,损失很大,割肉止损。
反观小三林有有的结局,没有任何损失。当编剧被问及此点时,编剧也只是说,她有损失,她丧失了所有尊严。估计看完这个剧,广大未婚女性更不愿轻易结婚了,都不愿陷入看似圆满幸福,实则没有退路的围城。女性不愿结婚的问题,可参见《离婚这么难,还要结吗?》。
这个说辞看起来误导性有点大,难道编剧的潜台词是当媳妇风险大,当小三没损失?还是她人生阅历尚浅,没有以更长的时间跨度去观察人生?
今儿就稍稍盘点下,多年后的小三,她们都怎么样了。仍然保持本号坚持中立的立场,不可劲黑,更不洗地,只讲述,是非对错由读者自评。
先讲一个到现在让我想起来就难受的案例。
如果只评析案例,她不是主角,或者说是隐藏在主角后面的人,如果这个故事被分为明暗两条主线,无疑作为暗线的她的人生更加触动我。
当我知道她的存在时,她已经过世,年仅40出头,死于肝癌。她是一个单身母亲,身后留下了一个11岁的儿子。来咨询的人,是孩子的课外班老师——一个武术教练,咨询他如何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如果单纯从法律角度讲,这个问题太容易了。孩子有亲生父亲,现成的监护人。父母一方没有丧失抚养能力,就是法定抚养人。
可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个父亲,如果人在美国,会被冠以“生物学上的父亲”这几个字,根本没有被法律直接赋予的监护权。
原来,孩子的父母没有结婚(按我国婚姻法这样的孩子叫“非婚生子”,在被抚养、继承方面的权利与婚生子一致),孩子的妈还是“小三”,可怜的是,她是“被”小三的受害者。
当初那男的,不知长了多好的一张脸或一张嘴,愣是隐瞒了已婚事实,骗她怀孕生子,一个30来岁的“大龄”姑娘,太渴望婚姻,一步步地也就从了。
这姑娘傻吗?为啥没结婚还要生孩子的?为啥不把小孩做掉?初听这个故事的人恐怕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因为这男的有招啊,一直在告诉她婚礼正在筹备,因为各种问题,一次又一次地延期。
婚礼能延期,胎儿生长可等不了,知道她孕后期肚子太大,这男的说穿婚纱不好看,然后承诺孩子出生后一定结婚。
拖延策略成功,孩子瓜熟蒂落。
按现在的说法,这男的绝对是个PUA高手,能牢牢地控制一个未婚女子给他生孩子,把男性基因散播的本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不过纸里包不住火,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事情终于败露。原来这男的不仅有老婆,还有孩子,是个彻底的已婚男,而且媳妇娘家实力雄厚,离婚是不可能离的。
很难想象她得知真相以后的崩溃,被骗的屈辱加上尽毁的未来。分是必然的。从此她开始了一个人带着孩子艰难过活的日子。
为了生存和孩子更好的发展机会,她吃了不知多少苦头,终于在不是故乡的城市奋斗出了自己的一条路,买了房子安顿下来,和儿子相依为命。
如果日子就这么平淡地过下去,也是大女主成功学的一段佳话,可惜,这样的家庭模式,抗风险能力弱,全家的担子都在她身上,她一切都好,家就一切都好,她有闪失,家就是狂风骤雨。
她病了,肝癌,不知道是不是多年前被骗得体无完肤是不是气伤了肝落下了病根,发现时已是晚期。
治病的过程痛苦无比,比身体痛苦还要命的是,没钱。
积蓄都买了房,一个人养孩子,现金流必然吃紧。最惨的一次,住院押金差,东拼西借硬是没凑上。那时唯一在她身边帮衬的人是她的闺蜜,不得已联系了孩子的父亲。
要说这男的真极品,骗人家姑娘的是他,还给他生了孩子,遇上这么难的坎,一把都没有帮,断然拒绝了。
啥?她的娘家人?说起娘家人就显得她更可怜。
她是农村出来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弟弟。虽然现在某些农村已经比较富裕了,但精神层面和观念还停留在以前,体现在她家,就是重男轻女。
她病的时候,她弟弟也已经是个40岁的大老爷们,可惜一直游手好闲,是个光棍。也是,谁家的姑娘会找一个自己还没有生存能力的懒汉呢。
这个弟弟的生活来源,平时就是吃的方面啃父母,零花钱剥削姐姐。在她病危的时候,这个弟弟居然还来电话找姐姐要钱买鞋,被拒绝后还发了脾气。就这,对他还能有指望?
给我讲述她故事的咨询人,孩子的武术老师,正是在她病了以后,受她之托,暂时让孩子住在自己家里。至于她的故事,老师在当时也并不知情,都是她去世之后她的闺蜜告诉他的。
不得不说,这个老师太仗义了,30出头的年龄,父子两代军人,从小习武,骨子里都往外透着侠气。
病情初期,她病得还不那么严重,托词要出差,问老师能不能让孩子跟他回去住几天,老师痛快地答应,把孩子带回去,相处得还特别好。
再后来,她的病情加重,孩子干脆就长住在老师家,直到她病危的弥留之际,郑重地把孩子托付给了老师,房本、仅剩的一点点细软,她托付给了闺蜜,她去世后,闺蜜也托付给了老师,由老师代孩子保管。
难得的是,老师真心关心孩子,也难怪她能把孩子托给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咨询时老师提到她去世后孩子的变化,尤其是练功的时候对自己特别狠,和其他孩子对打时就像是在拼命,老师的担心溢于言表。这个孩子太不幸,又是幸运的,能碰到这么好的老师。
本来一切都在慢慢变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失去母亲的痛会慢慢减轻。可真实的生活总是这么会捉弄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她去世后没多久,老家的父母、弟弟就搬进了她的房子,占了她和孩子曾经的家。对这事,老师倒没意见,本来人家就是一家人,住进来是应该的。
可,唯独不让孩子住,姥姥姥爷舅舅,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看来她对自己娘家人的品性早已洞察,不然孩子也不可能托付给老师。
确实,从法律上讲,孩子的亲生父亲还在世,又没有丧失抚养能力,姥姥姥爷没有抚养义务。
孩子父亲的意见也明确,孩子不是不能接走,但不能进自己家门和自己共同生活。是呀,自己家里有老婆有孩子,咋也不可能容“小三”的孩子进门。孩子父亲说孩子只能托给自己的妹妹,妹妹如果不管,就只能请个保姆。
孩子已经失去了妈妈,最敏感最受伤最缺爱的时候,跟亲生父亲走,只能更缺爱,更受伤害。
所以,就出了这个看似奇葩的咨询,一个老师,要如何取得孩子的监护权。问他为什么非要监护权,这么一起住着不行吗?老师说,没有监护权,家长会都没法理直气壮去参加,孩子和他都怕别人的非议。
可惜,亲生父亲在世,又有姥姥姥爷的情况下,直接起诉也好、换自力救济也好,都没法用强制手段取得法律上的监护权,除非孩子真正的监护人愿意送养,再由老师收养,对这个方案孩子父亲也完全不同意。
最终,孩子只能暂时住在老师的家里,还好,这个家里只有未婚的老师和老父亲,对孩子的喜欢和本身的善良让他们毫不犹豫地接纳了孩子,日久的相处又让他们的感情愈加深厚,双方都愿意一起生活。
尤其是孩子,一个教过自己几年、一起居住过近一年的老师,无论如何好过曾经抛弃自己、完全没有印象的亲生父亲。
这父亲也干脆,先让孩子在老师这住一年,适应适应,有什么事明年再说。放了一年的生活费,潇洒得一挥衣袖,过他自己的日子去了。
我问,那时间到了,父亲那边把孩子接走,或者不接孩子也不再支付孩子生活和学习方面的费用了怎么办?老师更干脆,“他出什么招我都接着,无论什么情况孩子我都养。”
“那,孩子妈妈的房子呢?这是孩子的遗产(孩子妈妈生前有遗嘱,房子给孩子)。”律师做久了就是太敏感,总觉得一套房子放那,就会引来打主意的人。
“房子和我没关系,我也不方便管,等孩子大了、成年了,按他自己的意思去办吧。”老师回答。
不知这样的安排,天上的她是不是满意,是放心还是无奈。
除了这个从头被骗到尾的被动“小三”,案例中更不乏明知男方有家室,还要奋不顾身去当填补男人部分身心空白的扑火者。因男性小三资料太少,出名的更少,没有研究资料,只能暂以女性为例。
她们分为两类,一类目标明确,找到个有钱男人,成功上位后获取大量财富,提升社会地位,变成人生赢家。
咱一研究法律的,对道德问题不多做评价(这个课题挺大的,目前水平掌控不了这么大的话题,应属社会学领域)。以历史的眼光看,成王败寇、结果导向,凡是赢得最后胜利的人,最终也会赢得舆论。
唯独小三例外。即使小三不管是处心积虑还是运气爆棚在抢男人(搏财产)大战中胜出,不仅不会赢得舆论支持,还会被长久地口诛笔伐,严重的身败名裂一蹶不振。
这就和其他领域中靠自己可以把握的资源、用尽伎俩最终取得胜利的戏码结果大相径庭。深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因为这类小三破坏了物竞天择的生存规则。
本来嘛,对婚恋市场上优质资源的取得或说竞争是相对公平的,男女都在遵循以家世背景、受教育程度、个人修养长相性格等一系列的规则去挑选/被挑选伴侣。成功配对的就会离开被挑选的圈子,进入固定的小家庭模式。革命尚未成功的会仍然在未婚圈子里捕猎及被猎。
可小三的出现打破了这个规则,她们无视规则,直接挑好的来,让已婚女性圈和尚未婚娶的男女青年圈子一片混乱,各种招恨是必然的。
这种小三被骂的已经太多,参与骂战不是本号强项,从法学角度“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道德问题并不能用法律去解决,所以此类小三并不是研究重点。
另一类小三就有点意思了,她们之所以成为小三,是因为爱情(好听的),或者说是因为长了个爱情至上的恋爱脑。
啥叫恋爱脑?看看百科词条的解释:
一种爱情至上的思维模式,那些一恋爱就把全部精力和心思放在爱情和恋人身上的人,我们就可以形容ta有一个恋爱脑。百科词条
记得朋友在20年前远没有这个网络流行词时就开始抨击,怎么有的女孩子一恋爱智商就成零了呢,她们的行为,已经不能用普通人的正常脑回路理解。当一个人活着的意义全是那个人,全是和那个人的关系,势必走向畸形。
如果“那个人”又恰巧是个已婚的,可想而知结果如何。
恋爱脑是怎么形成的呢?天生智商低情商低?还真不是,多个案例的“小三”显示,她们不仅美貌动人,还大多受过良好的教育,在其他事情上不仅有智力还有能力,不然已婚男也看不上,为了自己看不上眼的“小三”冒后院不稳的风险多不值。
既然各方面条件都还好,她们为什么不按正常的人生轨迹找个普通男朋友恋爱、结婚,而是非要找个已婚男呢?说起来恋爱脑的“小三”不像上面说的目标明确奔着找有钱人那种小三,她们看上的已婚男,在经济条件上也并没有明显的优势,有的长的帅点,有的只凭会甜言蜜语。
这个事有点类似《西厢记》那种情节,大家闺秀的小姐之所以能看上落难书生,最大的原因并不是落难书生真就多好,而是大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实在没见过什么青年男子,受荷尔蒙驱使,看见一个年龄相仿长相差不多的就会fallsinlove。
现代女孩,虽然不像古代那样,但一个好女孩,从小就被父母要求只读圣贤书,其余一概不用理。最理想的女生路线,就是大学毕业以前绝对不能谈恋爱,毕业1、2年最好就结婚。家长的愿望是好,但要实现起来恐怕挺难。
还很多女孩家长,从小培养女儿的观念就和培养儿子完全不同,养儿子要从小设置各种条件吃苦、要尽量让儿子走hard模式,积累各种克服困难的经验去面对人生的风雨。
到女儿这,总会觉得,女孩用不到那么苦、用不到那么费劲,差不多得了,反正以后嫁人了就有老公照顾她了,家长就替女儿选了easy模式。
等女儿好容易走上社会,对男女之情仍然懵懵懂懂,出现个献殷勤示好的男性(不管已婚未婚),就会马上投入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
想对比我国盛行的众多“打小三”戏码,欧美人就没有这么多的“第三者”社会现象。众多的英美剧中也几乎很难见到以“宫斗”、小三争上位原配保家庭的立意。
这还是和历史、传统、文化有着莫大关系。欧洲的国王只有一个王后,没有嫔妃制度,国王、领主即使看上其他女性,这些女性也只能以情妇的身份出现,生了孩子都不能冠以父亲的姓氏,这样的孩子对外的身份是bastard(私生子)。这样的制度下,哪能出现宫斗。
在男女社交方面,从文艺复兴以后,上流社会的舞会传统在欧洲大陆流行,姑娘们从十五、六岁就在父母的允许和帮助下开始参加舞会,作为重要的社交一课。到了现代,高中毕业的毕业舞会,是每一个姑娘人生中的重要一页,其重要程度甚至不亚于毕业本身。在这种氛围下,年轻姑娘有机会认识不同的男性、对异性的认知度相对较高。
在家庭氛围中,从孩子的青春期开始,家长不会避讳孩子的异性缘问题,更不会采取避之如洪水猛兽,各种封堵不迭。孩子很小就会得到父母关于交朋友(就是我们俗称的搞对象)的指导,其中包括不能和已婚人士的交往这类基础道德问题,也会在潜移默化的教育中完成。
反观我们东方人的文化,含蓄内敛,父母对孩子“性”和“爱”的启蒙教育约等于零,等孩子终于完成教育该谈婚论嫁时,父母又缺乏有效的指导,经济实力往往成了考察孩子未来配偶的单一条件,让本来就没有爱、相处等能力和经验的孩子较容易进入误区。
当然,并不是说西方文化就多好,就多高于我们的中华文明,我们有我们的优势,内敛只是特点并不是错误,只想说明,在年轻人(此处应作广义理解,当然应当包括TA们的父母)的择偶观上,真的应该与时俱进,不然就会出现如此大面积的“小三”社会现象。
写在最后
身边小三的各种案例和故事,笔者观察了将近20年。所有的“小三”,她们中有招恨的,有悲情的,有成功上位后又带着孩子失望离婚的,也有苦熬多年,把好好的韶华耗尽,“一见杨过误终身”的。凡是以长时间跨度为背景的“小三”个案,最后竟无一例外,没有好的结果。
难怪,即使成功上位、取得所谓的结果,无非是得到一纸婚书。经营婚姻本就很难,再加上前妻及子女、认为自己付出很多就应该得到更多的心理期待,会让她们的婚后生活比普通的婚姻更难、矛盾点更多,必然更难收获幸福。
纠缠多年的而没有结果的“小三”,就更是付出了超高的时间成本,把自己最美好的年华浪费在期待、纠结、失望、希望的循环中,等终于回过味脱身出来,发现早已在婚恋市场上优势尽失,要么无限降低择偶条件,要么就要面临被动性选择一个人生活。
在三个人的关系里面,更不要想那个坐享齐人之福的“男主”能够良心发现了。还是那句话,人性本就不禁考验,除了费点心思费点钱(有的甚至都不怎么用费钱,“小三”倒贴的案例也是有的),他们本就没有损失或说损失不大,收获可就大了。
像《三十而已》中的女主顾佳,个人实力和能力实在太超群,才有走出婚姻的底气和继续获得幸福机会的能力,大多原配想的还是怎么“保住”婚姻,期待老公回头是岸,这种情况下,男性还是大概率能够全身而退。
真心希望社会不再以“傻白甜”作为女性的评判标准,女性也别再物化自己、别再以魅力胜过其他女性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世界这么大,去追求世界、实现自我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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